第四十三章(1 / 1)

()接到电话说易江南不肯试婚服的时候,卢永福正跟老爷子和财务总监开会。

知道这个女人难搞,自己却还是忍不住屡次拿着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郑理的成全高度疑似陷害,难怪连卢氏都愿意拱手相让,可见易江南的杀伤力之强。

“为什么不肯去试旗袍?”看到易江南有持无恐地立在客厅,卢永福就猜到老娘不在,有些有头痛今天没有伯母线路好走了。

“我不要穿旗袍!”

“好了,我们不要再重复这几天的话题了,不穿旗袍怎么结婚?”

卢永福发现自己对易江南这样的笑脸毫无招架之力,不免觉得很丢脸:“好吧,不穿旗袍,那你想穿什么?”

“我要穿汉服!”

卢永福拳头几番松紧,默念了十七遍“我不打女人”后,扔下一句:“随便。”转身走掉。易江南终于有些忐忑,开始检讨这次自己是不是玩得太过火了?于是对着卢永福的背影长声吆吆地来了一嗓子:“别走啊!天气这么热,吃点儿水果再回去上班啊,要不我给你拍一黄瓜?”

不同于上次对待订婚仪式的散漫与游离,易江南跟医院请了假,将全副精力投入到了婚礼的准备中去。大到订酒店、对菜单、座席安排、试穿婚纱这类大事,小到请柬的纸质、现场气球的颜色、餐具的摆放这类小事,无不亲力亲为至人神共愤,到婚礼前两个星期,包括婚礼的主持、酒店公关一干人等只要听到“易小姐说”四个字个个面色苍白,手冒冷汗,双下肢发麻呈低血糖心悸症状。

吵吵闹闹着,终于到了易江南第一次结婚的这一天。

太阳象焦糖一下撒在幽绿的草地上,所有客人都被提前安置到了岛上的宾馆,婚礼现场堆满了百合和玫瑰,平时哪一朵放在花行不是身骄肉贵的主儿,现如今就被那样拥挤地排在一处,看得有人为它们不值。

袁穗的大肚子工程也顺利进入了八个月,不理众人规劝,硬是做了易江南的伴娘,搞得易江南走哪儿都搀着她,在人群里却显得尤为瞩目,就吸引眼球的成功率来说倒也算是一善举。终于争取到不跟卢永豪和周青青一块儿举行婚礼以来,易江南松了一口气,至少不用大喜的日子还要做周青青的陪衬。

紧张,易江南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具体症状就是婚礼前的时间都花在了洗手间里,以及去洗手间的路上,直接副作用就是会在去洗手间的路上遇到一些不太开胃的人,比如说预备役新郎---卢永豪。

“我还真是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啊,大嫂。明知是个陷井还敢往下跳。”

“哦,陷井吗?如果有的话,今天这儿也不止一个。”

“你指我和青青吗?就算是陷井,也是爱的陷井。”卢永豪贱笑的样子让易江南轻易忽略了他漂亮的五官。

“爱?不要侮辱中国文字,周青青只不过是个幌子,从头到尾,对你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你自己,你爱的是利益。”

“你懂什么?”卢永豪笑得面不改色。

“你们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我自然一点都不懂,除了知道你是一个。”易江南笑嘻嘻地向着卢永豪竖起了中指。

看到卢永豪有点儿理智失控的前兆,易江南赶紧灭火:“放心,这些话我不会对周青青说。至少,让她觉得,选择的不是最坏的结果。”说话就溜之大吉了。开玩笑,她虽然怀有“让这个世界更热闹的理想”,却没有罗德嘉美的神力(《d.grya-man》里拥有人类身体却被神符予超凡的力量与不被伤害的超级坏人)。

“跑哪儿去了?”在新娘休息室门口被卢永福逮到的时候易江南脸上还干干净净地没有一丝化过妆的痕迹。

“上厕所!”易江南在卢永福面前这样自在地直面各种尴尬堪称一绝。

“紧张?想后悔可来不及了。”卢永福无动于衷地说,“知道我一定要选在这岛上行礼吗?为了让你有一个完美的婚礼,我不得不约束一下某些人的行为能力。”

易江南抿嘴一笑:“那我就可以放心地去化个靓靓的新娘妆了。”

花园长凳上,郑理拎着一罐啤酒转啊转,对着吴磊侃侃而谈:

“美食、美酒、美女,不应该是生活片段,而应该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态度,所以如果在没有欣赏到酒的色泽和芳香之前就把酒喝下去就是放弃对喝酒最基本的享受,是对生活极不尊重的。此外,喝酒也是有步骤的:在拿起酒杯前,必须停止说话。品尝前,向上举起酒杯,用眼观赏美酒饱满、清澈、亮丽的色泽,轻轻晃动酒杯,让酒香散溢开;再用鼻子嗅一嗅,然后开始品尝……”把啤酒罐放到鼻子下面一嗅,宛如美酒在手的模样。

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郑理话痨症并且专晕各类酒精的吴磊受不了,赶紧指着不远处另一种“基本生活态度”:

“嘿,那边有个美女!”

郑理眼角不抬地哼了一声:“唔,的确是个盖脸美女。”

吴磊不死心,继续:“那边那个呢?站在假山前面那个不错吧?”

“你的新鞋穿不上可以借她的下巴使使。”这次倒是认真看了一眼,惯性一笑,却笑得对面的女子方寸大乱,急急地扭过脸去,差点儿撞上棕榈树干,让吴磊很是不耻:

“造口孽会有报应!”

“报应?就在眼前啊。”郑理气死人不偿命地漫应着,又把酒举到嘴边。

“你这副尊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借酒浇愁?”

“说得倒也不无道理。”

“活该。”

“除了对美女的评判,你今天说的话都说得比较中肯。”

“你一直都喜欢易江南!”单刀直入,吴磊风格突变。

“错,不是喜欢,是爱,十八年深入骨髓的如影随行。”郑理居然应得也爽快,大出吴磊意料: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你一次又一次地把她从身边推开?”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鱼,于是在家里养了一大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养一条死一条,喂两条挂一双,每天早上捡鱼尸捡到自己都受不了了,最后只能把鱼缸送人了,结果一样的鱼缸,鱼却个个被养得个个骠肥体壮,红头花舌,问了人以后来我才明白,因为太喜欢,没有办法理智控制它们的食量,所以那些鱼全是被我过度喂食给活活撑死的。你看,一喜欢起来,人总是容易犯一些极度低级的错误的,可是,我和南南之间的关联是要一生一世的,是经不起这样的错误的。”

“原来iq170的人钻牛角尖的时候一样是白痴!”

“天啊,磊子,你今天说的话我都爱听,饮,胜的。”

“江南这回算是折到阴沟里了。”

“不会,她怎么会折阴沟里呢,有我在怎么可能让她折阴沟里。”郑理笑得自信,吴磊却只觉得落寞,“你确定就为了能够这么名正言顺地看守着她的幸福所以放弃让你们两个都幸福的机会?”

“磊子,做为一个有着半年婚龄的男人你应该充分领教了婚姻生活了吧?爱情太纯粹了,而生活太琐碎,那样精致的东西经不起这样的摔打和厉磨的。”

“所以你回避江南的爱情,因为必须拒绝跟她的婚姻?”这家伙到底有没有人类的思维?!吴磊有些气馁。

“南南看上去总是漫不经心,吊二郎当,可是事实上,她跟其他人一样容易受伤。对于家,她的憧憬比正常人沉重太多,但我没有把握不会打碎她的梦想,如果有那一天,伤害对她是致命的。但是如果婚姻的对象不是我的话,她就不会去预期,不会去要求,只要对方是一个足够爱她的人,她就有机会一点一滴真实地感受唾手可得的幸福和细水长流的感情。卢永福是个合适的对象,关键是他够强势,也够聪明,南南性格过于被动,只有他才有足够的力量让她重新开始。”

“不,你最不能忍受的是你会亲手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情愿把这样的可能性嫁祸他人。”吴磊清醒地一针见血,让郑理脸上诡异的笑容僵硬了片刻:

“你说得对,我是懦夫。”

“你还一直是个风流的懦夫。”

“我没力气从她身边走开总只好想办法让她自己离开。”

“被你这样的变态爱着的易江南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郑理一口喝光剩下的酒,仰起头,在阳光里微微地眯起了眼睛。

“总算承认了,却要拖到这种时候,为什么以前问你却一直回避?”

“因为,今天我第一次失恋啊,第一次啊,童男下海还有红包呢,我总得讨点特别的奖励吧,哥哥。”郑理将手搭在吴磊肩上。吴磊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正上下其手的爪子:

“不知道你什么是真的,什么时候是假的。反正总有你后悔的时候。好了,别喝了,等会儿你还要做伴郎呢。”

“可是你说的,我在借酒浇愁呢,现在的量,还差得远呢。而且至少得让我满身酒味啊,如果等会我忍不住冲上去揍了卢永福总得有个过得去的借口吧。”

“谁让你自己这么硬气答应做人家的伴郎!”

“逃避怎会是我的作风。这个死小子非在这破岛上搞婚礼,搞得我想走都走不掉,士多啤梨木瓜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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