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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倒好,身上都是娘子亲手绣的绣品,我身上除了买的,就是三殿下赏的!”

谢谡元不过开玩笑似的随口一说,却在符四小姐心里生了根。

这几日,符四小姐没日没夜地绣东西,就算到了晚上,也要点着好几盏油灯野战,卖绣品为生的绣娘都没她这么拼命。

“……小姐,夫人起疑心了,问您晚上屋里怎么总亮着。”

“笨,就说我梦魇,不点灯睡不踏实。”

丫鬟撇撇嘴,她家小姐胆子比男人还大,哪里会梦魇,夫人肯定不信。

香囊、荷包、衣服、鞋子……符四小姐的绣工算很好的,但每天绣的时辰太多难免有眼花的时候,手上已用白布包扎了好几根手指,但她仍不觉得疼,手指还很灵活地钩针,她就是这样的人,一旦心里有了目标,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酒后的话,谢谡元自己都不记得,直到他莫名其妙收到了一百多件绣品,他不得不努力地回想自己做过什么,这才想起自己曾开玩笑说的话。

“我就说我遇上闹鬼了吧!”谢谡元特意拿着绣品到六皇子府里给钱珞瑾看,谁让钱珞瑾嘲笑他胡思乱想。

钱珞瑾翻了翻,还真不是绣坊的产品,谢谡元也没别的途径能弄到这些东西,看来他说的是真的。

“肯定不是鬼给你绣的,”钱珞瑾肯定地说,作为一个曾经党员,钱珞瑾要用科学的眼光看世界:“表哥,这样,你留几件给我,我拿去给二姐姐看看,她最擅长刺绣,说不定能看出什么端倪。”

谢谡元赞同,谢梦瑶最擅长女红,在三皇子府里打发时间,更是把刺绣练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应该给她看看。

“对了,既然你要去找二姐,顺便帮我把这个带给她。”谢谡元又从怀中掏出个丝绸小袋子给钱珞瑾:“上次她说缝衣服少几颗红玉珠,我托南方同袍寻了些好的来。”

钱珞瑾笑了笑,把珠子收起来。还记得小时候,眼前这人是个混世魔王,常把谢梦瑶气得又哭又叫,现在长成五大三粗的样子,反而当起了贴心小棉袄。

谢梦瑶在家长里短方面有着惊人的情商,光听了钱珞瑾说的就笑起来:“我看呐,不仅有鬼,还是个看上咱们家魔星的‘多情女鬼’。”

钱珞瑾跟谢梦瑶的观点一拍即合,两人不约而同地八卦起谢谡元:“我也觉得肯定是谁看上了表哥,这行为根本就是个痴汉……算了你不知道痴汉什么意思,是卫陵的方言。”

“绣的东西你带了么?都中很多女眷会找我帮忙瞧绣品,说不定我看得出来。”

钱珞瑾拿出自己带来的便袍,上面绣着松柏迎寒的图样,谢梦瑶一看就变了脸色。

“怎么了?”钱珞瑾急切地问。

“这是……我看着像符四小姐惯用的针脚。”

作为三皇子妃最疼爱的小妹,符四小姐常来三皇子府坐客,和谢梦瑶也熟识,经常找谢梦瑶帮她改图样,谢梦瑶自然认得她的绣工。

“啊!”

钱珞瑾也听闻过符四小姐的大名,那小丫头出了名的眼高于顶,真的会做出尾行谢谡元的事儿?如果对方真实符四小姐,那可就难办了,绝对不能走漏风声,总要顾及平国公府的脸面。

镇国公府“走失”在外面的最后一个孩子终于也回来了,谢梦曦明明没在战区,回来的路却最艰辛,主要是有慕远衡这块绊脚石,生怕谢梦曦回了都中会被嫁给别人,干脆自己跟了回来,反正三皇子登基在即,洛州总要有人来朝。

都中又有了往昔的样子,虽然还没回到当初的繁华鼎盛,好歹有了皇城该有的氛围,老百姓陆陆续续都回来了不少。

谢梦曦回都中,城里的老百姓们围在道路两边,争相一睹“谢三大人”风采,他们逃难时都或多或少听了些谢三大人的故事,遇难的人最知道粮食的可贵,嘴里吃着谢三大人发放的救济粮,心里也敬慕起了谢梦曦。

谢谡元出城接妹妹,竟然连城外都站满了人,差点把他挤得没地方,还要动用私权让守卫们给自己清出一块场地。

谢梦曦穿着素淡的衣服,蒙着白纱,骑在金缕马鞍的白马之上,她不似二姐那般容颜绝美,却自有她自己的一番味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郁斛也跟来看热闹,用手推了推谢谡元:“你妹妹可比你这常胜将军还有排场啊。”

谢谡元几年没见过谢梦曦,险些不敢认,这真的是他的三妹妹?那个整天之乎者也的小吊书虫子?

谢梦曦的身影刚现,一片欢呼声顿起,若是不知情的人,还真要以为是哪位将军凯旋而归。

和谢梦曦并排骑马的慕远衡很吃味,当初他第一次来都中时,先皇派了一堆人夹道欢迎,也是这样的场景,可现在百姓们嘴里只喊着谢梦曦的名字。

如果有人问“老婆名气比自己大是什么感受”,慕远衡很有资格回答。

百姓们忙着重建家园,皇宫里则忙着新帝登基的事宜,成王败寇,这皇位最后落在谁的手里,谁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就算二皇子在先皇庇佑下嚣张了那么多年,他日史书上也逃不过“密谋篡位”四个大字。

皇权神授,这种时候当然也少不了三清观忙碌的身影。东流身为三清观的观主,当然离不开第一线。

东流曾受先皇重用,又是三皇子称帝的大功臣,三皇子有特意为他设立国师之位的心思,除皇帝外,觐见其他皇族都无需行礼,俨然是要把他捧成半神。

东流只淡然谢恩,他从来都是这副不悲不喜的样子,名利于他如若浮云,算起来,当日他愿给三皇子报信也不是为了今日的功勋。

不过是为了一个人的幸福罢了。

而这个人此时正死皮赖脸地在他道观里吃斋,还磕了他心爱的道观一地瓜子皮。

“可能在南鸦天天吃肉干吃的,现在就喜欢吃菜叶子,看见肉都想吐。”

东流不说话,只默默收起了剩下的瓜子,不想钱珞瑾继续吃下去。

“我都听说啦,三皇子要拜你为国师,你猜猜是谁的主意?”

还用猜么?东流看着眼前华服繁妆的少女手指着自己,眼神直白地透露出“快夸我”的讯息。

比起这个,东流还有更感兴趣的话题,难得他会主动开口问问题:“贫道听说三殿下有意留六殿下在都中多住几年?”

“三皇兄是这么说过,慕从锦还是想封了王就搬去封地。”

开玩笑,慕从锦和钱珞瑾盼着去封地逍遥快活都判了多少年,那可真是从小等到大啊,哪能被三皇子挽留住。在三皇子看来,这却是慕从锦紧守王爷本分的行为,虽然他留慕从锦在都中也是出自真心,慕从锦能主动要求分封,还是让他觉得自家胞弟真是个不能再好的皇弟,时时刻刻为他着想。

“……噢。”

东流低下头,眼神不知该看向哪里。

她还是要走了啊,也许再她嫁人的那一天就该料想到,终有一别,天南海北,再见无期。

他是修道之人,是三清观的观主,本来就不该把凡尘俗世放在心上。不管皇位上坐的是哪一位,不管朝廷授予他怎样的官位,他本就不在乎。

只是听说她要走,心中忍不住难过。

师父曾说,修道之人最怕心中有障,会撼摇心本,钩动魂魄,阻挠飞升之路。

她就是他心里的障,逃不开也忘不掉,若是怨,也只能怨当初人海漫漫,为何还会在苍茫中相遇,道中人讲求缘分,他想,这便是缘,天注定了开始,却撒手不管结局。

“贫道曾替先皇寻找仙药,云游四海,在都中的正北方有一座巫启山,巫启山的南侧,向阳明媚,山水相依,是块宜人居住的宝地,又安静闲逸,大概你会喜欢。”

钱珞瑾听得两眼放光:“我这就回去说给慕从锦听!”

为什么?为什么每一次和她说完话反倒有更不知足的感觉,就像在扬汤止沸,不过是让内心越烧越烫。

东流干脆躺在地上,身体贴着冰凉的地面,青灰色的道袍裹着他的身体揉皱出涟漪,他姿容绝美,见过他的人都说他犹如神仙一样,只有他自己知道,滚滚红尘应葬他三尺腰身。

当年,他要拜入三清观的时候,还是个不足桌腿高的孩子,那时,师父说:“你身有仙缘,只是此身要招凡尘劫难,若你不入道,活不过童龀之年,若你入道,需从此俗缘尽断,一生孑然此身。”

那时,东流想师父的话都是些无用的废话,世上还会有比一个人孤独地活着更幸福的事吗?

时隔多年,他终于悟道,比孤独地活着更幸福的事是有的,只是不会属于他。

他依然是他,三清观中的道长东流,清泉为饮,道袍加身,伴着青烟和莲灯,用他一生去参悟这世间的道法自然。

若此生无缘凡尘事,愿守花枝度年岁。

他就在这里,一生一世,守着他全部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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