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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肉的大叔将明晃晃的砍刀往磨刀棒上蹭了两下:“就剩下这两根了,你要的话便宜点,一块钱一斤。”这个年头生活水平不太高,物质比较匮乏,人们还不太注重更高层次的享受,比如买猪肉,必须要实打实的肥肉或瘦肉才觉得实惠,骨头这玩意儿又重又没什么嚼头,除了早餐店的老板买来炖汤,一般人家很少买,所以价格比猪肉便宜了一半还多。
高凉说:“我称一根。”
大叔说:“你要就都拿去吧,算你便宜点,八毛。”
高凉咬咬牙:“好。”
骨头一共四斤半,三块五毛钱,大叔还帮高凉将骨头给砍碎了。高凉打算买了骨头回去给卤水加料的,卤水里加点骨头,那味道就更鲜美了。
买完大骨,高凉又去鸡鸭摊位边转了转,想买只鸡回去,但是老乡养的鸡都太肥了,一只母鸡三四斤,一只阉公鸡五六斤重,买一只鸡就要十多块,高凉舍不得。
这时一个中年女人挑着水桶拿着脚盆快步进了市场,一边走一边大声嚷嚷:“哎呀,哎呀,来得太晚了,都快散圩了。”
高凉赶紧凑过去一看,现对方挑了两大桶鲜活的鱼。她心里一喜,买条鱼好了。对方将桶放下,将两个桶里的鱼全都倒进了大脚盆里,盆里立即掀起了一阵骚乱,水花四溅,这些鱼都是从河里刚打捞上来的,鲜活得不得了。
高凉赶紧凑过去:“这鱼怎么卖?”
卖鱼的女人说:“大的一块五,小的八毛。”
高凉知道这说的是单价,她选了条两三斤重的草鱼:“给我称这一条吧。”鱼不算大,但是够嫩,味道才够鲜美。
买好鱼,高凉又去采买了一些食材,家里的食材用得差不多了,市场上看见新鲜可用的食材也买一点,争取每次都能换一两道新鲜的菜色,这样才不会因为种类过于单一而失去吸引力。高凉还记得给高珊买了一顶新的麦草帽。
高珊看着大姐提着一大堆菜回来,顿时张圆了嘴:“姐,怎么买这么多菜?”
高凉笑眯眯地说:“强强今天过生日,我买了条鱼。走吧,赶紧回去,不然鱼就死了。”
今天赚的钱虽然都花得差不多了,高凉还是挺高兴的,特别有成就感。回到家,高凉将鱼用清水养着,走了这么一路,居然还没死,生命力真够顽强的,养到中午再来做水煮鱼。高凉将买回来的大骨洗净了,加水烧开,撇去浮沫,将其中的一部分骨头放进卤水锅里,另一部分加藕炖上,给弟弟妹妹煲汤补钙,骨头汤多有营养啊。
忙完这些,高凉依旧去补觉,上午睡一觉,中午基本就不睡了,晚上吃了饭洗了澡就睡,每天大约能睡上七到八个小时,虽然睡眠时间不那么集中,勉强也算可以了。
高凉睡醒之后,闻到外面传来一股奇异的香味,她顿时都觉得有点饿了,赶紧起床下来。高强拼命地抽着鼻子嗅香味:“好香,好香!我好饿。”
高凉现原来是自己之前炖的大骨莲藕汤熟了,难怪这么香,她心情极好地说:“别急,一会儿还有更香的。”
高强一回头,看见大姐出来了,赶紧跑过来:“大姐,你起来了?”
正在水龙头边看鱼的高盼回头说:“大姐,鱼好像快要死了。”
高凉卷起袖子:“没事,我现在就来杀鱼,珊珊帮我拿围裙来。”
弟弟妹妹几个都惊讶地看着她,仿佛听到了什么惊异的事一样,高珊将围裙递过来:“大姐,你什么时候学会杀鱼了?”他们家的鱼一向都是父亲杀的,连母亲都不会杀鱼,更别提他们几个孩子了。
高凉心想,自己之前是不会杀鱼的吗?她淡定地说:“看爸爸杀了那么多次鱼,难道还没看会吗?来,来,让你们见识一下大姐的厉害。”高凉不仅会杀鱼,而且还会将鱼斜切成薄片,在弟弟妹妹眼中,简直就是耍魔术一样。
高珊说:“爸爸好像没有这么切过鱼吧。”
高凉一听坏了,但是脸上却装得一脸懵逼:“啊?鱼不是这样切的?我乱切的。算了,就乱切乱做吧。珊珊,赶紧去跟王奶奶说,让他们今天中午别做饭了。都来我们家吃。”说完才想起来今天早上没跟李俊毅说让他中午回来吃饭,算了,一会儿给他另外留吧。
“好。”高珊一溜烟跑到隔壁去打招呼了,总是在吃俊伟家的,今天总算能够回请一次,小姑娘觉得倍儿有面子。
高凉站在炉子边,开始她的表演,这是她回来后头一回做肉菜,说实话,她的心情也是难以抑制的激动,她根据记忆中的做法,很快便炮制出了一大锅鲜美滑嫩的水煮鱼片,片得薄薄的鱼片入口即化,那滋味简直不要太美好。
高凉先用小碗单独盛了一碗水煮鱼片出来,这是给李俊毅留的,其余的用她大盆装了,一整条鱼加上豆芽菜,装了满满一大盆。她还用鸡蛋做了蛋卷,蛋卷里还卷了肉末,肉是王奶奶拿过来的。还去李家摘了几个西红柿来炒了一碗西红柿炒蛋。此外还有一大锅莲藕大骨汤,再加上蔬菜和凉拌菜,摆了满满一桌子。
李俊伟和王奶奶过来的时候,看见这么一大桌菜,连说太丰盛了。高凉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菜,就是看着多,你们别嫌弃我的手艺就好了。来吃饭吧,俊毅哥的我单独留出来了,不用担心。”
李俊伟平时都不怎么吃鱼的,因为王奶奶不太会做鱼,每次一做鱼就腥。但是今天却为了最后一块鱼骨跟高凉的弟弟妹妹们玩起了“三八二十四”的游戏,最后成功赢得了那块鱼骨,在几个小的不满中津津有味地咂摸起了那块鱼骨,笑得特别得意。高珊撅着嘴:“你都是大学生了,这是欺负我们小学生!不公平。”
吃完饭,李俊伟打着饱嗝,洋洋得意地对高珊和高强说:“我一会儿还有吃,我到路上去偷吃我哥的。”
这话引起了大家的一致鄙视。李俊伟当然只是开玩笑,他将高凉准备好的饭盒送到李俊毅手里,看着李俊毅打开饭盒,谄媚地笑:“哥你不爱吃鱼对吧?要是不想吃,我帮你吃。”
李俊毅看着弟弟:“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吃鱼了?”他俩都不爱吃鱼的习惯都是拜奶奶所赐,今天俊伟突然要求吃鱼,这鱼的味道肯定极其特别。
李俊伟嘿嘿笑。李俊毅看着饭盒里的菜,不管是菜品、颜色搭配还是形状都不是熟悉的款:“今天这饭不是奶奶做的吧?”
李俊伟笑嘻嘻地说:“你看出来了?咱奶奶做饭哪有这么精致啊。你猜是谁做的?”
李俊毅看着饭盒里的凉拌菜,说:“高凉?”
李俊伟惊讶道:“你吃都没吃,怎么知道的?”
线索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吗?李俊毅嘴角弯了一下,夹起一块白玉般的鱼肉放进嘴里,菜有点凉了,味道应该打了折扣,但是依旧极其细嫩鲜美,如果是热菜,那想必是精妙绝伦的吧。蛋卷也是,入口满是鲜浓的汁液,甜美的口感瞬间盈满口腔,令人忘俗。李俊毅心里暗暗惊诧,没想到高凉做菜的手艺居然这么好,又没见她学过,真是无师自通的天才。
李俊伟看着哥哥一边吃一边笑,不由自主地舔了一下唇,虽然他已经吃饱了,但是嘴巴还想吃怎么办?李俊毅吃着,突然抬起眼,看着眼巴巴舔唇的弟弟:“怎么了?你还想吃?”
李俊伟嘿嘿笑:“分我一片鱼就好,要不一个蛋卷也行。”
李俊毅看了又看,哪个都不舍得:“要不给你一粒花生米吧。”
李俊伟鼓着腮帮子:“小气!”
李俊毅也不客气:“不要就算了。你中午肯定没少吃。”
有了昨天的前车之鉴,下午四点,高凉就冒着高温出了,比昨天出早了半个小时。这次她没让高珊去,而是叫了高盼一起去。高盼心里有点抗拒,她正值青春期,是自尊心最强最要面子的年纪,觉得出去做小贩挺丢人的,不过嘴上还是没有拒绝。高凉知道她的想法,但不愿意总顾虑她的感受,高珊比她小,她理应要照顾一点妹妹,而且她也想趁机磨炼一下她,让她懂得生活的艰辛,知道好好学习。
一路上高盼低着头帮着高凉推车,一句话也没有,汗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滚烫的地面上,瞬间便消失不见了。高凉在一棵树的阴凉地停下来:“歇一会再走吧。喝口水。”
高盼拿着装水的玻璃瓶子喝了一口凉白开,伸出手指刮掉了下巴上的汗水,一边大口喘着气。高凉看着头被汗水粘在脸上的大妹:“盼盼,累不累?”
高盼看着姐姐后背都湿透了,想到她每天都要这样跑来跑去的,早上三点就起来了,比起自己来不知道辛苦多少倍,其实她也就仅仅比自己大了两岁而已,便摇摇头:“还好。”
高凉叹了口气说:“这样每天跑来跑去确实辛苦,等苦过这一阵就好,等攒够本钱,我就开个店,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受罪了。”
高盼显然有些不相信:“我们能开店吗?”
高凉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总有一天能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温饱问题。”她比别人多了几十年的生活经验,知道这个年代遍地商机,然而商机再多没有本钱也是抓不住的,所以只能一步步来。
高盼看着姐姐,也莫名觉得受到了鼓舞,姐姐真是一个乐观又坚强的女强人。
1988年,是高凉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年。
这年她17岁,上高三,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时期。然而天降横祸,这年端午节时,父母带着弟弟高强去走亲戚,他们从拦河坝上过河,父亲抱着弟弟走在前头,跟在后面的母亲失足落水,父亲放下弟弟去救,结果两个都没上来。
庇佑姐弟四个的大树骤然倒塌,几个孩子惶惶不可终日。高凉作为长姐,对自己和弟妹们的未来一筹莫展,伯父催她卖了房子维持生计,跟他回乡下住,高凉不肯寄人篱下。恰好与她一个小巷里长大的邓兴华主动来约她去深圳打工,并向她勾勒出了一幅美好的蓝图。高凉去了深圳,果然解决了姐弟四人的生存危机。
然而这种好情况并没持续多久。第二年高盼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也随高凉去了深圳,不到一年时间,高盼交了个外省的男朋友,在高凉的竭力反对下,高盼还是跟对方私奔了,从此以后杳无音信,再也没回来过。小弟高强亲眼目睹父母死亡,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由于缺乏疏导和管教,到青春期后变得十分乖戾叛逆,初中没毕业就辍学,跟着一群小混混偷鸡摸狗。高凉当时已从工厂出来,和已是男友的邓兴华一起贷款做生意,生意破产,邓兴华逃匿,留下一堆债,她为了还债忙得心力交瘁,无暇顾及小弟,15岁的高强跟人去盗窃,在逃跑过程中从高处坠落身亡。只有小妹高珊一直陪在她身边,直到最后。
高凉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年她不去深圳,那么他们姐弟的命运会不会跟现在完全不同?如今真的回到了这个抉择的紧要关头,高凉不能完全确定是梦境还是真实的,但她的心意前所未有的坚定,她看看眼前的邓兴华,又看看弟妹不安的眼神,毅然决然地说:“对不起,我想我还是不去深圳了。”
她这话一出口,在场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最诧异的要数邓兴华,他瞪大了眼睛:“好端端的怎么又不去了?你不想赚钱给你弟弟妹妹读书了?”他好不容易才说服高凉,同意和他去深圳,票都买好了,临走又说不去了,真是胡来。
高凉看一眼邓兴华,扭头看着面带喜色的弟弟妹妹:“这两天我想了很多,弟弟妹妹都太小了,家里也没个长辈照顾,所以还是不去深圳了,在家里找个事做,等他们大点了再说。对不起,你自己去吧。”
“你都不去了,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邓兴华没好气地说,女人就是这样,反复无常,出尔反尔,真是烦人!
从前的高凉并没有意识到邓兴华喜欢自己,直到去了深圳才察觉到。现在她知道为什么邓兴华要主动帮自己,就是因为喜欢自己,但她完全不为所动:“那就随你。我是不去了,家里的情况我不放心。”
邓兴华冷冷地说:“你在家里找得到事做?或者说准备卖了房子供他们读书?”
如果是以前,毫无生存经验的高凉肯定觉得举步维艰,但是现在她已不是从前那个她,她相信一定会有办法的:“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邓兴华咬咬牙,不甘心地又问一句:“你真不去了?”
高凉坚决地点头:“嗯。”
“希望你不会后悔。”邓兴华深深地看高凉一眼,转身就往外走。高凉就坐在那儿,目送对方离开,虽然她知道邓兴华现在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她的事,但她就是没办法用普通朋友的心态去面对他。
邓兴华跨上了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朝高凉看了一眼才离开,那眼神中带了点怨恨和不甘。
高凉见他离开,低头继续吃饭,弟弟妹妹们则全都保持着一个动作,就是张着嘴看着她,目光随着她的动作而转动,高凉笑了笑:“吃饭吧。”
高强最先出声:“大姐,你真的不去了吗?”语气中掩饰不住的兴奋,父母不在了,大姐是让他感觉到最可靠的人了,知道大姐要去深圳,他还难过了好几天,没想到大姐居然不去了,真是太好了。
高凉点点头:“嗯,吃饭吧。”
高珊脸上露出喜色,高盼明显也松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高盼说:“姐,如果家里实在没钱,我就不上学了。我反正也不怎么爱读书。”
高凉有些严厉地看着高盼:“别胡说八道,不上学你能干什么?好好读你的书,钱的事不用你操心,我会想办法的。”不管是不是做梦,不管这个梦能持续多久,只要存在一刻,她就要把握好这一刻。
虽然是没滋没味再简单不过的饭,高凉却觉得是这么多年来吃得最安心的一顿饭了。吃完饭,高盼和高珊主动收拾碗筷,高凉转身回到卧室,看见柜子上放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蓝灰色人造革旅行袋,应该是她收拾好的行李,她拉开看了一下,里面塞了一些衣服,还有几本英语课本,是她要本来带到深圳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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