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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大成的烦心事(1 / 1)

我用口咬住簪子上变态的眼球,然后没有咀嚼就直接咽了下去,此时变态已经完全支撑不住自己的身子了。

看到变态倒在地上,我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危险了。我走过去用脚踢了一下他的肩膀,然后跟他说道:“我说得没错吧,咱们是一种人。”

变态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用手朝着自己的嘴巴指了指。虽然他说不出口,我却能明白他的意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类人。

“你也没说错,这间屋子的确是有鬼,不过只是一只胆小鬼。哈哈哈。”

故事此时已经讲到了尾声,故事里的女主哈哈大笑,故事外的巧兰也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这会只有她在笑,围坐在周围的一群人全都静悄悄的,像是被吓到了一样。

“怎么了?”巧兰朝着离自己最近的阿健笑道,“不会被我的故事给吓着了吧?”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被吓着?”阿健很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不过你这故事也太恶心了吧。又是分尸,又是吃眼珠的,你就不能搞点不血腥的题材?”

听到阿健的抱怨,周围的人也纷纷点头。巧兰一摊手,示意自己很无辜:“刚才你们可没有设这么多限制啊,我看不算犯规。不过既然要定规矩,那就从这会定好了。”

“不要,你都讲完了,再订我们不亏大了。”梅子一摆手,示意大家安静,“这会巧兰已经讲完了她的故事,大家觉得过没过关?”

“过了,过了。”

众人三三两两的胡乱吆喝着,就在这时,有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既然女鬼已经被你吓跑了,那么那根簪子你还留着吗?”

听到这句话,大家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巧兰。巧兰似乎也被这个问题给问住了,不过她很快想出了该怎么回答。她扭头看着发问的于倩丽:“我现在留着短发,你觉得还需要用簪子吗?”

“你的故事很不错,可是未必每个细节都是真的。如果那个长发女孩真的盘了发髻,又怎么可能看起来有一头披散的长发呢?如果她的头发真的披散,盘着头发的簪子肯定也早就掉到地上了。所以你从她头上拿到的,并不是簪子,而是发卡。你现在的头发上,不就恰好戴着一只发卡吗?”

众人的目光全都盯着巧兰,而且全都盯着巧兰的发卡。虽然刚才巧兰讲述了一个吓人的故事,可是这会众人的目光盯着自己,却让她有些很不适应。

“你们看着我干嘛啊,好像我真会吃人的眼珠一样。我的发卡是刚买的,跟敏姐一块买的,不信待会你们问她。”

“嗳气巴巴,你不早说,我还以为碰上一个同类了呢。”

听到于倩丽的抱怨,众人顿时欢笑起来。原本被巧兰的故事所营造出来的恐怖氛围,一下子被冲的烟消云散了。

“你这小丫头,竟给我捣乱。”巧兰朝着于倩丽一努嘴,“小丫头,下一个就由你讲好了,我看看你会讲出一个什么样的鬼故事。”

张芸生没有参与众人的讨论,只是继续选择做一个静静的听众。他有些好奇,原本看起来挺安静的巧兰为什么在讲述了一个血腥的故事以后,会变得如此活跃。他没有帮助于倩丽摆脱下一个讲故事的位次,因为他自己也很好奇于倩丽这个女鬼会讲出一个怎样的鬼故事。

“我肯定也会讲故事,而且一旦讲出来就会吓你们一跳。不过我跟芸生,怎么说也是后来加入进来的新人。在哪个社团里面,不都得讲究论资排辈嘛。向我们这种新人,哪有跟老队员并驾齐驱的机会啊。巧兰姐讲的故事讲的那么好,我都以为是真事了。下一个讲故事的人,肯定得讲得更好才行。我看咱们也不要按照什么顺序了,干脆就分成男女两队好了。现在我们女队已经拔得头筹了,接下来可就看你们见过男生了。”

于倩丽真是太会说话了,一下子就把自己从巧兰的对立面放到了共同的阵营里面。现在如果巧兰还要坚持让于倩丽讲故事,那可就犯了背叛闺蜜的大忌。因此几个女生都不说话,然后在几个男人的脸上来回巡视,像是在挑选下一个讲故事的人。

“你们这些女人,真是麻烦。不就是讲个故事嘛,有什么好推三阻四的。”大成站起来,然后对着狂野吼了一嗓子,“吆呴。”

张芸生不喜欢大成,可是他从来也没觉得大成会是这样一个人。本来在他看来,有些洁癖的大成是一个不合群的人。可是这会大成竟然主动请缨作为第二个讲故事的人,而且还朝着狂野鬼哭狼嚎的,似乎变成了一个不拘小节的嬉皮士。

难道随着每个人讲过故事,他们都会变成另外一个性格的人吗?可是大成的故事还没开始,为什么就已经变了性格。难道这才是他原本的性格,之前的一切都不过只是伪装吗?

张芸生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像他想不明白巧兰之前放进口袋的求救纸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样。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看客,然后听这些人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

大成吼完以后,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然后开始了回忆。

我叫李来成,伙计们都叫我大成。我从小性子就很爱玩闹,因此身边的朋友很多。我一直以为有朋友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因为不是有句好话说得好嘛,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了朋友,就算孤身在外,也能跟在家里一样事事顺心。

可惜的是我以前没有想到一点,那就是能让你事事顺心的才是朋友。可是很多人他做的事非但不会让你顺心,反而还会把你推进没有尽头的深渊。

我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也算不上一个乖孩子。毕竟那些只会埋头读书的书呆子,怎么可能交得到朋友呢?

一般人能聚在一起,要么是一块喝酒,要么是抽烟,要么是打牌。如果这三样东西你都不擅长,那你在朋友圈里就别想玩转得开。我恰好三样都很擅长,否则也不可能交了那么多好兄弟。

不过我当时以为自己能喝酒、会抽烟,又能打牌,就已经很厉害了。可是谁知道来了这所城市上大学以后,才知道以前的自己真是一个乖得不能再乖的好孩子。

进了大学之后,我结识了一个好兄弟,他叫张恭德。因为我们两个老在一起玩,所以同学们就从他的名字里面取了一个字,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小恭。这样我们两个就能凑出一个“成功人士”的外号,虽然只是叫着玩,却能显示我们两个的亲密。

大学跟高中不一样,空闲的时间很多。不过我觉着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在学校里面我已经算不上一个潮流人物了。

在高中,能出去喝次酒,差不多就算是同学里面数得着的坏孩子。可是在大学,你就算天天在宿舍喝也没人觉得你是个人物。至于抽烟,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就算聚在宿舍打牌,那也是谁都可以攒一局。不像在高中,能够旷课打牌的就是坏孩子里的典型了。

我觉得很没意思,早知这样还不如不上这大学呢。小恭跟我一样,也觉着没意思。因为他上高中的时候,是打架王,没有学生敢不看他的眼色行事。可是来了大学以后,他发现没有架可打了。

不是小恭变得恭顺了,而是周围的学生已经没有那么老实了。在如今的大学里面,已经找不到可以让他吓唬的书呆子了。

“大成,你说咱们来大学有啥意思?难道就是混个文凭?”

小恭的问话,让大成很是感同身受,他也有些迷茫了:“妈的,上高中的时候,老班天天说来了大学以后就轻松了,可以放心的玩了。现在我才弄明白这句话,原来那不是跟咱们这些人说的,是跟那些好孩子说的。你看现在那些以前的书呆子,抽烟喝酒打牌玩游戏泡妹子,把咱们能干的事,全都给包揽了。我还以为就凭我的魅力,来大学怎么不泡个十个八个的妹子。结果来了以后,才发现能泡的妹子全让人给泡走了。你说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这帮书呆子,怎么就这么多才多艺呢?”

“谁说不是呢。”小恭叹了一口气,“这帮人又会唱歌又会跳舞的,还搞出这样那样的社团。我倒是参加了几个,可是一看当不上领头人,气得我接着就退了。我这人没别的,就是喜欢打个架。可是在大学里面,还没等动手,人家接着就能把校警给招来。我虽然不喜欢上学,可是也不能让买学籍的钱白白浪费,怎么着也得把文凭混出来啊。”

大成也跟着叹了口气:“你说咱们泡妹子也泡不到,打架也找不到对手,在这有啥意思?要是能有个地方,把这两样事都给办了,你说那该多好啊。”

“这种地方,倒是真有,不知道大成哥愿不愿意跟着我一块去见识一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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