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住着这房子不肯搬。尤其是在他们爬了整整六层楼之后,这问题的答案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
我打开大门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卧室门是半掩着的。
我没有关门的习惯,但是此刻卧室里传来的节拍器的声音,让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我回头看,看见了门边散落的一双sneaker,黑色鞋帮上缀满细碎铆钉,是她一贯风格。
我脱下鞋,推开房门。
我是个懒散的人,卧室一整个铺满羊毛地毯,电脑、音箱、效果器、谱子、吉他全都随手放在地上,卧室的窗户我用了遮光窗帘,四面墙都是做了隔音效果的,床单上周刚换的黑色,床上摆的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手工吉他“gabriel”,我有裸睡习惯,有时候醒了不想动,也不想吃东西,就抱着吉他靠在床头懒洋洋弹几个小时。没节目录的日子,我一天大半时间是呆在床上的。
所以我的卧室基本只有我自己能进。
此刻床上正趴着一个女孩子,她长得不高,一米六,我一直可以很轻易地摸到她头说而已,谁知道她真的跟得到我许可一样,把衬衫袖口挽起来,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抽了根腰带,往腰上一束,把衬衫下摆调整到刚刚遮住大腿的长度,就开始穿内裤了。
我默默爬起来,替她把扔得到处都是的衣服捡了起来,放回她包里。
她已经穿好鞋子,仍然矮我半个头,站不直的样子,斜靠在门上。
“不来个告别吻”
我去把吉他放回琴盒里,然后把琴盒挂在了她肩膀上。
“路上小心。”
叶蓁的眼睛瞪了起来,像是要说什么,但是她终究是聪明人,什么都没再说。
“等我忙完这一阵,再来找你玩。”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