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喜欢宅在家里,不愿两腿迈出门的,也不明白那些山水草木好看在哪里?竟然引得人们不辞千万里甚至越过大西洋也要去欣赏它们。我极端的认为要看的话上网搜搜图片不就好了,反正不都是看吗。没差,而且都不好看,体会不到什么是壮观与奇迹。再者说,疲倦的身体哪还能消受得起所谓的美。当初个人是完全赏识不了这些的。好像上天根本没有发配给本人用以倾心美的眼睛和心灵。
而此时,一切都不存在了。站在涩涩的露天下,秋天的天空果然正如古人所说是高的。到底是有多久没有接近过自然,才会有如此的震撼。
猛然想记录下这一刻。早已数不清有几种绿了。霜降这个节气翻过去已有五天了,但脚下的草却绿的盎然。没有变黄也没有要发蔫的趋向。两排整齐交错的枫树拔地而起。虽然还是小树,也贸贸然有了军人的站姿。最可悲的莫过于,本人一直把它们当作梧桐树,若不是今日凑近观察,估计这辈子都不知道它们的庐山真面目。只可惜这些枫树没能像脚下的草一样幸运,顶上的一半已经光秃,露出稀丫的干支。剩下的一半也是少见绿的。
生怕惊着脚边这些矮小的生物,我放慢了脚步,踏着空地,来到枫树跟前。仔细瞧见的是它浅浅的纹路,像裂开的车轮胎,手感也是光滑里透着燥。怀疑是鼻子的问题,已然闻不出它的味道,也或许根本就没有气味吧!
又瞥见树干旁边齐腰的有一堆像狼尾草一样的植物,但是绒毛极其旺盛。它们仿佛商量好似的,齐刷刷地一边倒,让人觉得甚是惊悚。
逗留了好一会,才恋恋地拿出手机拍下这群可爱的家伙。又随手摘了五片喜爱的叶子。我知道这样破坏它们是对自然和生命极其不负责的行为,可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决定断然回头,不再回首。轻轻将叶子夹在随身携带的书本里,继续往前走。我想就让它们永久的停留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吧,这样我也可以足够的心安。它们也终将会成为我最爱的书签,仅唯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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