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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将至 过去了(1 / 1)

<>八十年代的记者,绝对是无冕之王。

所以林海本能感觉乔树林说的话是为了装逼。

就他那情商、那级别,还想带个记者下乡考察?

美不死他!

不过王全并不知道这些。

因为他回城之后太不求上进,把他老爹气的够呛,平时根本就不爱搭理他。

所以当林海拿着‘王安’的介绍信,准备搭火车去特区的时候,王全的眼眶又湿润了。

他还以为林海这么隐性埋名地背井离乡,是为了帮他拖延时间呢。

落了一个好大人情,林海自然也懒得跟他解释什么。

为了不影响刘红阳和赵青的学习,他们那份钱就先藏起来不分,林海只把自己那一百张大团结缠在腰里,登上南下的火车就去淘金了。

一个月前,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林海就想去特区了。

可惜当时林海和刘红阳、赵青三人加一块儿,身上才七块钱,可以说是穷的掉灰灰。

本钱太少,别说赚钱了,还不够跑一趟的路费和住宿费呢。

要不然,林海才懒得在县里折腾这么久。

而且县里胆上长毛的家伙也不是只有林海一个人,人家在出口特区刚露出点苗头的时候,就已经跑去倒腾港货了。

没有先知先觉就敢这么干,绝逼是亡命徒级别的人物。

县里的消费水平也就一般,林海这个后来者想要掺一脚,少不了要和这样的人干仗。

打架没什么好怕的,就是太影响赚钱的效率。

所以林海在去舞会的时候,才会正义感爆发把他们一窝全给坑进去。

被人耕耘了一年的市场一下子就变成了真空期,这样赚钱才容易嘛!

这种即打击了竞争对手,又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的事儿,对林海这种见多了生意场上龌龊的人来说,才不会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

火车‘哐当哐当’足足晃了一天两夜,这才把差点散架的林海拉到了特区站。

林海来的还算及时。

现在特区刚刚成立,所以巴不得从外地多来些人壮声势。

如果再晚两年,所有人都会看到特区这边闪耀的金光,疯了似的从全国各地涌过来。

像林海这种一没工作单位二没本地亲朋好友的人,再想要进特区非得费不少功夫办手续才行。

下了车,进了城。

林海拿着‘王安’的介绍信,找了一家相对条件还算可以的招待所,准备先开间房睡一觉缓缓精神。

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太考验人的神经了。

结果前台一看林海的介绍信,根本就不问他手里有没有钱,二话不说就给他办了个大通铺。

三毛钱一天,六个人一间的那种。

连个工作单位都没有还想住单间?

门儿也没有啊!

想想这里在后世一平要十万起的房价,林海躺在这一天只要三毛钱的床上,倒是没有被人歧视的感觉,就是感觉有点不真实。

和衣躺下迷糊了一会儿,屋里进进出出几波人,很快就把六张床都给占满了。

半睡半醒之间,林海大概了解到,有四个是单位外派来出差的公务人员。

这些有正经事的人,在订好房间后就出去忙活了,只有在晚上的时候,可能才会回来睡觉休息。

只有一个原本就住在这里,名字叫沈建国的人,和林海一样没什么正经营生,应该也是来这里淘金的。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吃错了药,自打林海进屋开始就在屋里踱方步,一圈一圈地转,一根一根地抽烟。

迷糊了没俩小时,林海就躺不住了。

招待所还没有禁止抽烟这一说,所以林海只能翻身下床,不客气地向他讨了根烟,准备以毒攻毒。

估计是感觉吵醒了别人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沈建国给林海递了根红塔山,抱歉地说道“对不住啊小兄弟。”

一根红塔山,绝对够给面子了。

林海把烟点上,弹了弹烟灰道“烟不错啊,老兄在哪发财?”

抽着好几块钱一包的好烟,却只能和林海一样住这六人间的大通铺。

做生意的人,还真是没地位啊。

沈建国摆摆手,一脸颓样“还发什么财啊,这次老哥我怕是要赔掉了!”

看他有一肚子埋怨要说,林海摆出个时间管够的聆听姿态“这是碰到什么难事了?”

沈建国是真被难为坏了。

他已经在内地和特区之间来回跑了小半年时间,多多少少也赚了几万块钱。

这次来了之后,他没再找本地的二道贩子,而是直接找上了往这边贩货的香江人。

这本来也是正常操作,因为谁也不想多被人扒一层皮,能多赚一层利润,自然就要多赚一层。

他唯一糊涂的地方就是,不应该太相信那些香江人。

为了能抢到一手货源,沈建国费了不少心思,才算是和一个从香江那里过来的商人搭上线。

而那个香江商人估计是刚来内地,正想着扩大自己的生意,直接就开口答应给他留出一手货源。

把沈建国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但是有一个要求。

那就是要先付钱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才能按着合同拿货。

可能是短时间内赚了太多钱,沈建国的澎湃热血直接把他原本还算灵动的脑子给煮糊涂了。

大字不识几个,居然也敢在签了合同之后,直接就把钱给付了。

五万块!

几乎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结果自然是左等等不来货,右等也等不来货。

上门去讨说法,人家看看他的合同,轻飘飘一句“等着吧,你的货还早着呢”,就又把他给打发回来了。

说到这里,整个人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人家是港商,所以沈建国生气自然是有的,但发火却是万万不敢,连续去找了好几次,却每次都被秘书挡了回来,根本见不着正主。

还是太老实了啊。

总觉得人家是同胞,所以就不觉得他们会有什么坏心思。

其实呢?

呵呵。

不杀贫何以为富?(当然,真正心怀故土的还是有不少,就用不着我多说了。)

林海听完很是感慨,伸手道“合同能给我看一下么?”

虽然离拿到货还遥遥无期,但毕竟是五万块钱的合同。

沈建国犹豫了一下,这才从怀里掏出个自己用硬纸壳做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合同倒是正经的合同,上面的商品也确实是好东西。

就是里面的交货时间对沈建国太不友好了。

上面写的交货时间是一九八二年的五月底。

取消合同的违约金为货款的百分之三十。

尼玛两年后才交货……

这不明摆着坑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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