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集市的中间是众神剧场,是一座巨大的白金色圆形建筑,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光芒,从远处看仿佛有一颗年幼的太阳落在人间。
一路走来,这座建筑是林络绎看到的最接近现代文明的产物,它华丽耀眼,每一寸的线条都充满科技的美感。
“那边是众神剧院,每天下午四点以后会有各种当地民俗表演,天黑以后还有庆典,”霍夕山对照着旅游手册上的内容说着,又看了一下时间,“离开场还早,不过倒是可以先把入场券买了。”
他一边说就一边朝剧院旁边的自动售票机走过去,这次林络绎倒是很机灵,他起初不动声色,等到两个人快走到售票机前面的时候忽然就一个健步抢在了霍夕山的前面。
“我来买票。”
看着他认认真真地阅读屏幕上浮现出的的购票须知,大段的文字倒映在那双绿色的眸子中,仿佛微风拂过湖面留下一连串的波纹。霍夕山忍不住勾起唇角,低低的笑声从喉间溢出。
林络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笑什么?”
“笑还有傻子抢着付钱的。”霍夕山开玩笑道。
林络绎核对好信息,用光脑付了钱,伴随着一阵轻微的响声,两张入场券从出票口被吐了出来。他拿好票转过身特意伸手在霍夕山面前晃了晃,手腕上系着的车票反射着阳光,“还好意思说别人傻,最傻的在一开始就抢着付钱了。”
“其实你不用这么照顾我,我又不是omega。”林络绎有些不自在地道。
“这跟你是不是omega有什么关系,”霍夕山笑了笑,眉梢眼角都带着一股温柔的暖意,明明无形无色,却又偏偏好似染着春风的色泽,“照顾你又不费事,想做就做了。”
林络绎呆了一下。
又逛了一会儿便临近中午,林络绎和霍夕山原本打算去吃旅游手册上提到的一家当地餐馆,可是还没走近就被排队的人群吓得停住了脚步,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后忍不住哈哈大笑,再也不提一路上计划好的菜单,转而随便找了一家小酒馆吃东西。
酒馆的门脸不大,从二层露台上垂下的长叶植物半遮着深棕色的门板,木质的招牌上用联邦通用语写着几个大大的字——阿罗哈酒馆,再下面就是今天供应的菜品。
浓郁的食物香气扑面而来,酒馆里好像还有人在唱歌,歌声仿佛也染上了奶酪和各色香料的味道,变得鲜活又可爱。林络绎原本没有觉得多饿,这时也被这股味道勾引得不自觉地吞咽着口水。
趁着霍夕山去点餐,林络绎找了个临街的位置坐下,阳光懒洋洋地穿过玻璃洒在桌面上,花瓶投下淡淡的影子。
“咦?”林络绎刚一坐下就感觉到脚边好像有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他弯下腰一看,顿时和一只体态一点都不玲珑的大花猫对上了视线。
“喵。”大花猫懒洋洋的叫了一声,它睡得好好的被吵醒,这时候还有些迷茫。
“你好——”林络绎矜持地和它打了个招呼,而等到大花猫还礼似的又“喵”了一声以后,林络绎终于忍不住露出了自己痴汉本质:“你好可爱。”
点餐回来的霍夕山看着这一人一猫有些意外:“哪来的猫?”
“不知道,它刚刚在桌子底下睡觉,可能是老板的吧。”短短几分钟,林络绎已经跟大花猫混得很熟了,这会儿正把大花猫抱在怀里挠下巴,大花猫舒服地喵喵直叫,一个劲地拿毛脑袋蹭他的手心。
“小宝贝真乖!”林络绎感觉自己幸福得都有点飘了,他以前是很不受猫猫狗狗待见的体质,就连给小区里的流浪猫投喂猫粮和罐头,流浪猫都会绕着他走,想不到穿越以后居然会有猫主动投怀送抱。
林络绎甚至觉得下午不去看表演,就一直在这里撸猫也可以。
“喵喵喵!”大花猫好像知道林络绎在想什么,无比积极地回应着,以一种和自己体型完全不相称的灵活在林络绎的怀里打了个滚把毛绒绒的肚皮露出来,“喵喵!”
林络绎:啊我死了!!
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唯有霍夕山挑了挑眉毛,嘴角边露出一丝半真半假的笑意,忽然扬了扬手朝吧台:“老板,你的猫在这。”
林络绎:“……”
大花猫:“……喵。”
这顿饭让霍夕山尝到了备受冷落的滋味。吃完饭后他一刻也不想多做停留,强行拉着林络绎离开了。
可惜还是半道被猫截胡。
看着大花猫从吧台上一跃跳进林络绎怀里,用两只前爪紧紧勾住林络绎的衣服,一颗毛脑袋还左右乱蹭的模样,霍夕山一时无语。
“喵喵喵喵!”大花猫掐着小嗓子尽情撒娇。
可怕的是林络绎竟然一本正经地跟它对话:“好的宝贝,我会来看你的,但是现在我真的要走了。”
“喵喵喵。”
“我也舍不得你。”他一边说一边亲了亲大花猫的脑袋。亲完了,大花猫举起一只爪子在林络绎面前,林络绎一秒钟心领神会,凑上去又亲亲它粉白的肉垫。
霍夕山摸了摸下巴,这胖猫的皮毛油光水滑,应该够做一条围脖的吧?
看着一人一猫难舍难分,酒馆老板在旁边呵呵笑着:“伊莎应该很喜欢你的朋友,它以前可从不黏人的。”
“从不黏人?”霍夕山哂笑,对这只猫的脾性表示怀疑。
老板连连点头,“对,别看伊莎现在这样,但它平时是一只很高冷的猫呢,每天喝完酒就随便找个地方趴着睡觉,如果有人要摸它打扰它的美梦,它可是会不高兴的。”
“它还喝酒??”霍夕山惊讶道,又看了一眼赖在林络绎怀里的大花猫,严重怀疑这只猫现在是在发酒疯。
“对,伊莎特别喜欢喝酒,说是沉迷酒精不可自拔也不过分……不过为了它的健康着想,我们每天只允许它喝舔一小口。”老板笑着说。
最后林络绎也没和这只叫做伊莎的大花猫分开,老板得知了他们要继续在狂欢集市逗留几个小时然后去众神剧场看表演以后,干脆大方地允许林络绎把猫暂时外带走,只要在表演开始前再把猫送回来就行。
于是原本好好的两人同行就变成了一人一猫和另一人,而霍夕山毫无疑问就是被排斥在外的“另一人”。
午后的狂欢集市依旧很热闹,或许是因为表演快开始了,不时有穿着表演服画着满脸油彩的当地人出现在集市的各个角落,他们和摊主都很熟了,大声地交谈说笑着。
林络绎在路边发现了一个类似地球上钓金鱼的那种摊子,只不过钓池里的东西不是鱼,而是卜兰达星特产的一种石头。这种石头看上去和珍珠差不多大小,通体是淡淡的莹白色,介于生命体和非生命体之间,当它们泡在特殊的溶液中时会四处移动,而一旦离开溶液就变成真的石头。再加上它们会发光,所以经常被用来做饰品。
“你想玩这个?”看林络绎一脸兴味盎然的样子,霍夕山去摊主那里买了五十元联邦币的捞具,一共十个,都是用纸糊的,看上去非常脆弱。
“想!”林络绎点头,把捞具接过来,充满信心地道,“我小时候玩这个特别厉害,捞哭过好几个老板呢,你想要哪块石头我给你捞。”
霍夕山当真想了想,指着钓池角落里一块三角形的石头道,“就这个吧。”
“看我的。”林络绎胸有成竹,一把将趴在自己肩头打哈欠的伊莎拎起来放进霍夕山的怀里,自己则走到钓池旁边蹲下,“你们在那儿给我加油就行了。”
猝不及防之下一人一猫四目相对。
伊莎:“喵喵喵!”
——愚蠢的人类!
霍夕山:“……”
——呵,胖猫。
五分钟后,连着捞废了六个捞具的林络绎终于成功地把霍夕山选定的石头从钓池里捞了起来。
“霍夕山,你的石头。”林络绎捏着捞具的手柄小声说,似乎是害怕自己的声音稍微大一点那块石头就会受惊然后再次逃走似的。
霍夕山顿了一下,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络绎能捞上来,毕竟这种把戏看起来就像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
“怎么样,我厉害吧?”即便换了一个时空,自己的实力依然过硬,曾经的捞金鱼大佬林络绎忍不住洋洋自得,一边说一边把石头从泡烂了半边的纸网上拿下来,递到霍夕山面前,“这么大一块在外面买要二百块,你只花了五十块,而且还剩三个捞具呢,我感觉我状态还可以——你还想要哪一块?”
他笑得眉眼弯弯,像是一只吃饱了的小动物,自由自在又无忧无虑。
在这一瞬间,霍夕山感觉好像有某种东西在自己的胸腔深处缓慢苏醒了,那东西很不讲理又极易令人产生幻觉,就比如此时此刻,他明明记得旅游手册上写着烟火表演在晚上十点钟开始,但他却感觉自己好像已经看过了,烟火绚丽耀眼,“啪”地一声炸开,散落星星点点的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