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表面维持镇定,眼神冷冷的瞥过去:“你嫌弃我?”
雷克斯就差双手双脚投降了,可是他现在还跪着呢:“我哪敢嫌弃您呐,恨不得把你捧在手心上,含在嘴里我都怕化了。”
这话终于让何时满意起来,他大发慈悲的对着雷克斯伸出了手,像大爷似的往沙发上一靠:“去把桌子给我拿过来。”
雷克斯赶紧过去拿桌子,等他拿完桌子回来,何时已经摆好光脑了。
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轻轻跳跃,一大串的字便出现在了光脑屏幕上,尤其此刻何时还一副认真的模样,眉眼低垂,睫毛像一把小扇子一样长的直播动人的心弦。
那精致美好得让雷克斯简直想兽性大发直接扑上去,但是他不敢,可是现在忙活的很重要的事情,要是现在扑上去,那他这一个月就别想上床了。
何时在写小说。
其实那时候雷克斯根本就没有和伊凡同归于尽,那是他之前就已经和伊凡商量好了的金蝉脱壳之计,不过知道这件事情的就只有他和伊凡两个人,哪怕是连何时都不知道的。
但是虽然不知道,何时猜出来了。
所以在后来他去剿灭叛军的时候看到了雷克斯也没有太多惊讶,非常干脆的,也用了一个金蝉脱壳,直接诈死了。
然后他们二人就一同到了一个偏僻的星系隐居,现在已经是第3个年头了,他们二人之间本来就默契,现在经过三年的相处,更是如同老夫老妻一般。
因为原主的那个心愿,何时最终选择留了下来,当然他也没有浪费留下来得这段时间,决定换个职业继续刷信仰值。
难得有一个世界这样容易刷积分,他当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其实经历过那么多世界,写小说在看来简直是轻而易举,再加上小黑的暗箱操作,他直接一本书成神,会以一个新的身份成为了民众们的偶像。
然后……他们就不愁吃穿了。
现在都是何时的在养雷克斯,养这个吃白饭不干活的。
不不不,雷克斯也是在干活的,但是他有点奇怪,喜欢晚上干活,当然白天也不是不可以,就是何时不让。
写了大概一个小时,何时便累了,于是身子往后面一靠,让出一块位置让雷克斯过来。
“剩下的你来写。”
雷克斯:……
在经历过开始的一脸懵逼和不知所措之后,他现在已经能够熟练的接上何时的内容了,然后一本正经的写了下去。
不过在落款的时候,他总是会习惯的写上一句落款。
有些时候是“爱你如初的l”,有些时候是一些俏皮话,而更多的时候是在向读者们控诉他们的太太有多懒,多么的不可爱。
读者齐齐表示:我们拒绝这碗狗粮,但是小说真的好好看啊!能把这只忠犬赶走吗?
何时在这个外面呆了100多年,在雷克斯离开的时候闭上了眼睛,虽然留下了100多年,可是雷克斯的好感却一点也没有涨。
但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他刚要脱离位面,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低头轻轻的雷克斯额头落下一个轻轻的吻。
下个位面见。
…
甜吗?妈耶,我总算不写玻璃渣了,骤然一写小甜饼,还很不习惯。
还有,剩下的3k我觉得真的是要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