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庸大学读的是历史专业。二十一世纪,是工商业时代,学历史,很难找到工作。秦至庸的那些要好的大学同学,几乎都选择了到学校教书。
学历史,唯一的选择,好像就是教书,去做个历史老师。
历史知识,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秦至庸出了学校,感觉自己的一身所学,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大家都是在谈经济,谈赚钱,而不是谈文化和历史。
秦至庸来深城闯荡四五年,依然一事无成。
唯一能给秦至庸心灵带来一点安慰的是,女朋友“唐霞”很温柔,对自己很好。让他在迷茫中还有点希望。
上午十点。
秦至庸带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离开了公司。
他失业了。
秦至庸去了一趟银行,取出了一年的积蓄,六万元。
秦至庸记得唐霞说过,若是有机会,她想要去大漠看日落。
因为她觉得沙漠的夕阳很美。
他想要带唐霞一起沙漠戈壁旅行。
拿出手机,拨通了唐霞的号码。秦至庸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唐霞,我订了两张去北方的机票。你不是一直想要看沙漠的日落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唐霞的声音传来:“至庸,你怎么会突然想起带我去大漠旅行?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又失业了。”
秦至庸装着无所谓,说道:“我在那家公司做得不开心,想要换一个工作环境。”
唐霞叹了口气,道:“那就是失业了。至庸,旅行你一个人去吧……”
秦至庸心中一慌,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唐霞,你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机票都订好了。我知道你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唐霞沉默了十几秒,声音再次传来:“至庸,我们分手吧。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好累。更何况,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以后,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她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秦至庸拿着手机,眼神没了焦距,心中一阵刺痛。足足过了三分钟,他才回过神来。
“唐霞……”
唐霞是秦至庸的初恋。
秦至庸对她用情至深,是真心想要和她在一起,白头偕老。
可惜,事与愿违。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唐霞的离开,给秦至庸心灵很大的打击。
秦至庸回到出租屋里,大哭了一场。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二天早上。
秦至庸打开手机,看着航空公司发来的订票信息,说道:“唐霞,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沙漠的日落。那我就一个人去。我代替你去看看大漠的风景!”
………………
秦至庸背着背包,独自一个人行走在沙漠戈壁。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显得特别孤单。
黄沙,夕阳。
天地间,一片金黄。
秦至庸的内心深处,充满了独孤。
“唐霞,你说得对,大漠的日落,真的好美。只是,这样的美景,我一个人欣赏,你已经不在我身边。”
秦至庸站在沙丘上,放下了背包和手机,拿出矿泉水,喝了一口,站直了身体,迎着夕阳。
秦至庸没什么赚钱能力,但是他有个优点,那就是感情专一。唐霞离开,在他心灵中造成的伤害,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愈合。
秦至庸向前走了几步。
突然。
身体陷入到了沙子当中。
秦至庸惊骇道:“是流沙……”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被流沙淹没。
明朝,万历年间。
大漠边缘,有一客栈。
知道这家客栈的江湖豪客和盗贼,都称这家客栈为龙门客栈。
清晨,天刚蒙蒙亮。
掌柜就带着屠夫“刁不遇”来客栈外面取水。
龙门客栈虽然是开在沙漠戈壁滩上,但是旁边是有水源的。没有水源,别说开店,就算想要活下去,都不可能。
毕竟,人想要生存,离不开水。
掌柜对身后提着水桶的刁不遇说道:“刁不遇,快点。你小子,只要离开了老板娘的视线,你做事就慢吞吞。一刻不训斥你,你就偷懒。”
刁不遇是鞑靼人,汉话说得不是很清楚:“知道……了……掌柜的。”
刁不遇比掌柜年轻,眼神好。他一眼就看到了原处躺着一个人。
“掌柜的……”
刁不遇提着水桶几步跟上了掌柜。
掌柜问道:“什么事?有话就直说,痛快点。”
刁不遇说道:“那边……有个人……”
掌柜顺着刁不遇的眼神看去,果然躺着一个人。
“走,过去看看。”掌柜说道,“昨天老板娘正在抱怨包子馅不够。要是人死了,刁不遇你就带回去剁成肉馅。”
刁不遇是屠夫,切人肉,他可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好。”
………………
到了躺着的人身边。
只见此人一头短发,皮肤光滑,相貌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
他穿着怪异。不过,衣服倒是好料子,价值不菲。掌柜猜测,此人可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大漠?
昏迷的年轻人,正是秦至庸。
掌柜对刁不遇说道:“你去查探一下,他死了没有。”
在大漠里开店,掌柜遇到的人,大多都是阴险狡诈之徒。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
刁不遇上前几步,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秦至庸的鼻息,说道:“掌柜,人还活着。只是昏迷了。怎么办?要不要……”
刁不遇用手比划了一下切肉的动作。
意思是要不要杀了秦至庸。
掌柜眼神一闪,说道:“先不要杀。带回去,让老板娘定夺。”
刁不遇点头道:“好。”
扛起昏迷的秦至庸,刁不遇大步向客栈跑去。
………………
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是一个美女。
她刚起床梳妆打扮好。
店小二敲门:“老板娘,刁不遇和掌柜带回来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掌柜让小的来问一下老板娘,要不要杀了他做肉馅?”
金镶玉打开房门,笑着说道:“杀了他?那说明此人还活着。穿着怪异。老娘见过怪异的人,不知凡几。老娘倒要看看,此人能有多怪异。”
能到龙门客栈吃饭住店的人,都不是普通百姓,怪异是再正常不过。
金镶玉的确见过了许多怪异的人。
阴狠的,毒辣的,伪善的,霸道的……她都遇到过。
那些想要打她金镶玉主意的男人,都被剁成了肉馅,做成了人肉包。
金镶玉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问道:“对了,掌柜和刁不遇带回来的那个人在什么地方?”
店小二说道:“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只要老板娘您一句话,刁不遇就下刀。”
………………
金镶玉带着店小二来到厨房,果然见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短发年轻人躺在案板上。
金镶玉愣了下。
她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穿着打扮的人呢。
“此人是在哪里找到的?”金镶玉问道。
掌柜说道:“就在客栈外面,离水源不远处的沙丘上。老板娘,怎么办?要不要杀了。”
金镶玉瞪了掌柜一眼,说道:“把他弄醒,看看再说。要是邪恶之徒,就将他剁碎了做包子馅。”
掌柜笑着说道:“莫非您又准备色诱这小子?老板娘您的美貌,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啊。”
店小二和刁不遇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金镶玉娇声呵斥道:“废话少说。给这小子喂点水。先把他弄醒。快点。”
在场的人,除了昏迷的秦至庸,每个人都会武功。
刁不遇上前,在秦至庸的身上不断拍打,轻柔的掌力震荡。
“嗯哼。”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