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另一方面,他又怕那个梦让她走得太远。
于是,他用金屋将她藏起来,用笼子将她困住。
我心中最爱的情节是,经年以后,她容光不再,戴着蔷薇面具,跳的那一支舞。那支舞讲的是,在美丽的蔷薇花园里,被人剪断了翅膀的孔雀,一次一次地尝试着起飞,却一次一次地坠落。
所有人都只看到它光鲜亮丽的羽毛,却没有一个人在意它是否自由、是否快乐。
它只能孤独地开着屏,跳着舞,陪伴它的只有一季一季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的蔷薇。
那支舞,她一生只跳一次。
因为她跳的,便是她自己的前半生。
而那支舞将重新改写她的命运。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米炎凉长沙
后记
温柔而暴躁的夏天
夏天的清晨,上海落雨,我独自一人撑着伞走在江宁路上,忽然觉得人生那样虚妄。
这个故事,从短篇变成长篇,时隔了三年,它藏在电脑里,跟着我一路漂泊,从武汉到长沙,从长沙到北京,又来到了上海。
六月的上海,不热。
甲方办公室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在来之前,我曾犹豫要不要带一件外套,来后便懊恼没有将外套带来。
我的行李箱里装了很多条裙子,都是裙子,我觉得冷。数月前,在这里认识的女孩不顾自己感冒刚有好转,特别友善地脱下她的外套塞到我的怀中。几经推诿后,我最终有点不好意思地将外套裹在身上,瞬间暖意传来。那天吃饭时,我随口说了一句有点肚子疼,她又慌忙给我找了药片。
她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个子最高的女孩,有一米八四,是高但不显突兀的身材,她开玩笑地说要认我做师父。
我说,好啊。
后来有一天中午,我们吃完饭,在路上边走边聊。忽然下起了小雨,我扯着衣服盖在头上,她笑着说,这么小的雨很浪漫的。
我喜欢这样的女孩,温柔而有力量。
虽然只来过上海几次,但一直以来,我都喜欢这座静谧的城市,喜欢那些爬满藤蔓也爬满故事的老洋房,也喜欢隐藏在一幢幢高楼中装修并不算豪华的餐馆里淳厚鲜美的本帮菜。
而在这个故事真正落下最后的句点之前,我在北京,和狄狄一起经常抱着电脑,坐在中国传媒大学旁边的某家咖啡厅里,点一壶茶、一盘水果沙拉。我觉得这里的咖啡不算好喝,但她喜欢这家的意大利面。
她写得很快,我写得很慢。而我们身边除了一些谈网剧或互联网项目的人,大多是努力学习的年轻面孔,余光一瞥,就能看到他们的电脑屏幕上整版的英文,这座城市的每个人都那么努力,面上发着光,身在其中,会让人不自觉地受到感染。
而后有段时间,我开始频繁出差,有时候会特意选择坐高铁,因为有四五个小时,漫长而无聊,适合写稿来打发时间。这个故事的初稿便是在上海回北京的高铁上写完的,写到后来,我大抵是有些急于完成它,连自己都觉得结尾略显仓促。
我是不满意的,一直都不满意,所以总想着,要修一修,再修一修。
可是,有一天一觉醒来,我惊讶地发现,一年就这么过去了一半,朋友圈都在刷儿童节快乐,我想着一些有的没的,故事其实早就修改到最后一章,它停在那里很久很久没有动。
时间一直向前,只有我自己,傻傻地愣在那里,像是一只坏掉的钟,不能摇摆,不能动弹。
我都怀疑自己得了厌食症,明明肚子很饿,但点的外卖都没有吃下去。我打开手机,很多读者关注了公众号、加入了qq群,这些跳跃闪动的头像都变成某种无形的压力,蜂拥而至。我整个人都很焦虑,看着公寓里乱七八糟的盒子,心里却生出一个莫名而突兀的念头——我要写个关于厌食症的故事。
有人说,七情六欲中,食欲最凶残。
那么,徒劳无功而又旷日持久地爱一个人,像不像一遍一遍逼着自己吃下难以下咽的食物?
不像。
但无论爱还是食物,没有变成养分,便会成为一种消耗。
而莹莹这一生,耗损得太过厉害。
得与失,大概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我收拾了所有的外卖盒子,穿着宽大的t恤和牛仔裤,下楼右拐,穿过马路,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在85c买了一个芝士蛋糕,食不知味地吃到一半。
然后,我盘着腿坐在电脑前,写了这篇新后记。
这是一个温柔的夏天,然而,我有一点暴躁。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日
米炎凉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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