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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谜篇)
重案组再次请来了三位证人--并非疑犯--到警署的一个房间里,张成勇早已准备好破案演说,拆解谜底,大白真相于人前。
张成勇视线扫过三位证人,咳嗽了两声清理喉咙,随即一如往常般开展他的破案演说。
「这次的事件,相信各位已了解过目前情况。首先是熊猫馆被黑客入侵,监察系统受到破坏,致使熊猫园没有了掌控。初时还以为有哪个无聊家伙在恶作剧,事后才知道,原来这是杀熊猫案的前奏,凶手为着杀死熊猫,先行下了这么一着棋子。
「其后,凶手果然作出了杀熊猫行动,方法是把一枝德林格小手枪,藏在熊猫的食物里,让它吞下肚子,凶手扯动从熊猫肚子引到外面的细长钓线,让枪口塞了石子的手枪爆炸,就此炸死了熊猫。
「这里牵引出一项不可能犯罪,两只熊猫置身的房间,是一个绝对密室,爆炸响起那一剎,三位证人都身在隔壁的职员休息室,可作为彼此的不在场证人。当三人闻声赶赴隔壁的熊猫房,妍妍被炸开肚腹的尸体,赫然就在眼前,房里除了两只熊猫,空空如也,并没有其他人。凶手到底是如何拉动钓线炸死妍妍后,安然消失于房间以外的呢?他又是怎样进入熊猫房的密室之中?
「这里,让我带出一个问题,就是凶手何以要把塞着石子的手枪,让妍妍吞下肚,再扯动钓线扣下扳机,把她杀死?这不是相当麻烦吗?为何不一开始即以手枪射杀妍妍?他的作法,不是很麻烦而间接吗?
「事实上,这是凶手布的局,整件事都经过细密的计算,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制造密室和不在场证明。说穿了,这是一个定时装置,手枪的护弓绑着一枚微型炸弹,设定时间爆炸,炸开的冲击波,一下子推向扳机,让其扣下,效果就如用手指扣下扳机一样,发射出子弹。火药在枪膛爆炸,正好掩饰了微型炸弹的爆炸,成为一支定时发射的手枪,那条吊出熊猫口外的钓线,只不过是用作障眼法的道具,让人误以为手枪是透过钓线的拉扯而发射子弹,完全堕进了圈套,一切尽在凶手的算计之内。
「用微型炸弹推下手枪扳机的作法,可说相当的巧妙,我已请法医和鉴证科再次检验妍妍的胃囊,果然发现了不属于小手枪的零碎部件,就是那枚微型炸弹爆炸后残留在熊猫体内的微细碎片,经科学鉴证后确凿无误,确实属于一颗微型炸弹的零部件。
「既然现在了解到手枪其实是定时发射,那么,密室和不在场证明,也可顺理成章地得到解决,并没多少神秘可言。」
有人问:「那么,凶手到底是谁?」
张成勇瞥了那人一眼,眼光开始浮游起来,说道:「我只可以说,凶手是港独人士,至于真正的身份,恕难稽考。」
「怎么?」
「没错。我只能够说,三位照顾熊猫的工作人员,较有机会是凶手,但不一定。凶手可以是他们三位,也可以是其他人,有可能是工作人员以外的某君,甚至乎是游客亦未可知,全因馆内的监察系统已遭破坏,我们无法得到任何证据。」
「阿Sir,不会吧,这么说,你还未查出真凶?却开始了今天的破案演说?你会不会马虎了些?」
「不,绝不。我从没说过今次查出凶手是谁,只说会进行破案演说。如今,案子也的的确确解决了,密室之谜已解。至于不在场证明,我只可以说,既然已了解到凶手使用了定时装置,那么三位负责管理园区和照顾熊猫的职员,不在场证明都不成立。或者说,他们三个都有嫌疑。然而,我们还是没有直接指出凶手的实质证据,不知道三人之中的谁有杀死熊猫的嫌疑,基于『无罪推定』的普通法法律原则,我们警方唯有暂时不对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人作出法律起诉,只列作候查对象。」
「嗄?不会吧?这么草草了事就算数吗?」
「我们香港警察,从来是政治中立、不偏不倚。我们的专业告诉我们,不能为拥有既定立场的审判作打手,不能成为政权鹰犬,更不能沦为香港市民人人唾骂的政治走狗!否则就是帮凶,帮忙特区政府作出偏颇的政治检控!」
--完--